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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永續資訊揭露新規上路:內控整合、溫室氣體盤查與IFRS準則導入全面啟動

  • 佳明小編
  • 4天前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自114年度起,主管機關針對永續資訊揭露品質推動新規範,上市櫃公司須依據最新修訂的「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,自1月1日起將永續資訊管理正式納入內控制度,並列入年度稽覈計畫。永續資訊範圍涵蓋年報、永續報告書及公司官網之揭露內容,主管機關期望藉此強化資訊揭露的一致性與可追溯性。

同時,所有上市櫃公司必須於114年8月前完成113年度永續報告書之申報,目前約有800家公司(約佔整體上市櫃公司44%)須於本年度完成。

在溫室氣體資訊揭露方面,主管機關亦採分階段推動策略:自114年度起,鋼鐵業、水泥業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企業,須揭露113年度合併報告下母子公司之範疇一與範疇二盤查結果、減碳目標與策略,並完成母公司個體的盤查資訊確信。資本額介於50至100億元的公司,則須於今年度揭露母公司個體的盤查資訊,並自115年度起擴大揭露至母子公司合併報告的相關數據。

針對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導入,114年度也將進入實質執行階段。主管機關建議資本額逾100億元之公司,應首先依據內控整合要求,初步評估IFRS準則對公司營運帶來的影響,並接續執行以下重點工作:

  1. 辨識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及其潛在財務影響。

  2. 評估重大永續財務資訊,並釐清相關的價值鏈資訊範圍。

  3. 規劃蒐集報導邊界及價值鏈中的必要資料,評估其適切性與蒐集時程。

最後,企業應依據初步評估結果提出因應方案,及早啟動跨部門溝通機制,針對流程與系統進行必要的調整與測試,以確保新準則的順利落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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